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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无锡宜兴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 2022 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现将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锡教人师发〔2022〕11 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转发至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教师职称的申报和评审要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 同时兼顾第四轮岗位设置统筹考量,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内进行,即有岗位余额的学校(单位),必须控制在岗位余额内有计划申报;无岗位余额的,按照“退二进一”的要求申报,并由市人社局审核。

  二、申报中级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能力考核由学校、幼儿园组织实施。可通过课堂教学、基本功比赛、业绩考核等多种评价手段对申报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各校(单位)按规则制定。申报时由学校或幼儿园提供能力考核合格证明(样表见附)。《通知》第 16 页中“本人指导学生参加县(区)级以上比赛所获奖励”这一条,提供学生的获奖证书,同一赛事只提供一位最高奖。

  三、关于我市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问题。除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 25 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中级职称教师,评聘高级教师的情形之外,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的必备条件按2013 年修订的《关于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必备条件》(见附) 执行。

  四、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职评轮岗交流经历进一步明确如下:

  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宜教人〔2019〕9 号)文件精神,明确晋升中级职称人员,2016 年以来应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 1 年(含)以上轮岗经历;晋升高级职称人员,2016 年以来应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 2 年(含)以上轮岗经历(截止至 2022 年 7 月)。

  2.2016 年以来,经组织认可的支教工作经历(且支教考核必须合格)和教育集团内的交流轮岗等情形,经教育局认定可视为轮岗经历。

  在中、高级职务申报、评审中,学校对轮岗经历要严格把关, 核准后填写《无锡市中小学教师交流经历证明表》(样张见附),并附轮岗期间的《课职务安排表》(须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以往认定过的在有效期内的《交流经历证明表》不需再认定。以上轮岗认定纸质材料和《轮岗交流教师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另行下发)于 6 月 30 日前报学区材料员处汇总。

  五、学校教育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按《关于印发<宜兴市中小学教师周课时标准(试行)>的通知》(宜教发〔2022〕12号)执行。其他兼任教师课时量达不到专任教师课时量一半的, 不能申报晋升教师职称。在学校专门从事财务、医务等工作的人员,只能申报财务、医务等专技职称。

  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岗位聘用管理和考核的实施意见(试行)》(宜教发〔2020〕32 号)精神,目前各校(单位)的转聘人员、缓聘人员及落聘后待岗培训人员,在聘期或待岗期间内,不可晋升专业技术职称。

  七、学校(单位)要按照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相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或单位教师总数的 70%(本校教师超过150 人的,参加人数不少于 100 人)。学生测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两个班的学生。教科研训等人员面向指导服务对象开展测评, 人数不少于 30 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和直系亲属必须回避。主要业绩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八、在推荐、评议工作中,坚持公开原则,充分发挥校务公开的作用,申报指标数、有关文件、申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工作程序、时间安排、推荐上报人选等应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若以上程序中任一环节未按规定进行,评审结果视作无效。

  九、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必须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申报。高级职称申报网上报名入口为“江苏省无锡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中级职称、助级职称申报网上报名入口“无锡市宜兴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无锡市宜兴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十、严肃评审纪律,建立健全诚信制度。凡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发现师德师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题,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处分处理,取消职称评审相关资格后,从次年开始两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已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酌情追究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评审费:申报高级教师收费标准为300元,申报一级教师收费标准为200元,申报二级教师收费标准为 80元。

  十二、时间安排:各校自接到文件后组织学习,并公布各级报评资格。

  6月30日前各校填写《2022 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岗位余额表及拟申报数统计表》和轮岗认定材料报学区材料员汇总(学区材料员于 7 月 4 日报人事科)。

  7月6日前教育局公布各校(单位)中、高级岗位数。

  7月7日下午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职评材料。

  7月20日前各校完成下列工作:

  ①组织参评人员公开述职、公开展示教育教学成果、按要求进行问卷调查并组织民意测评,公示推荐申报对象;

  ②组织申报者按职评材料要求组织填写材料、学校逐一按要求审核申报者的材料,准确无误后再收交,并按填表说明准确填报《无锡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花名册》;

  ③组织申报者完成网上职称申报工作(申报人员必须学校同意后方可网上申报)。

  7月23日,将职评材料、评审表、《花名册》及电子稿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上交各学区;

  7月25日,各学区认真审核每一份材料,把好资格关,在准确审核职评材料的基础上,按镇、街道(园区)顺序按职级分表汇总《花名册》、制作电子稿,并一式四份,身份证复印件按花名册的顺序分高级、一级(中学)、一级(小学)、二级订四本。注意“乡村教师申报/乡村定向教师”须核对准确。

  7月27日上午,各学区将职评材料、评审费、花名册(四份)、电子稿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上交局人事科,并组织初审。

  以上通知,须严格执行。附件:

  1. 《关于做好 2022 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 号)

  3. 《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 号)

  4. 诚信申报承诺书

  5. 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审批表

  6. 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

  7. 乡村教师申报职称申请表

  8. 继续教育登记卡

  9.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近五年听课情况汇总表

  10.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学生问卷调查

  11. 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学生问卷汇总表

  12. 无锡市晋升(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览表

  13. 无锡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花名册

  14. 无锡市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高级、中级)专业技 术资格评审人员花名册输入、填写说明

  15. 无锡市中小学教师交流经历证明表(样表)

  16. 业务能力考核证明(样表)

  17. 无锡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鉴定表

  18. 申报中、高级职称公示证明(格式)

  19. 职评材料目录(样式)

  20. 《关于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必备条件》(修订)

  21. 宜兴市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报送材料要求

  22. 中小学教师网上申报职称有关说明

  23. 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科设置

  宜兴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4日

  原文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s://hrss.wuxi.gov.cn/uploadfiles/202206/27/20220627120722159389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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