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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无锡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正高级职称推荐条件

  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24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 2022 年度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推荐条件工作通知如下:

  推荐条件

  各地、各单位要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 号)、《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 号)、《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 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和省、市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精神,对照以下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一)坚守师德评价第一标准。各地、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

  要把师德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以从严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为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申报人员的师德考核。将教师结对帮扶学习困难学生、促进学生转化提升等情况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内容。师德表现突出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师德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且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评审。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各有关学校(单位)要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对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重点考核教育教学能力。把教学情况考察和教学能力考核作为评审、推荐的必要内容,申报人员须提供经学校公示并盖章的任课表(近三年)。对正高级职称推荐人选须进行教学考核,教学考核结果结合平时教学情况分为优秀、良好等,推荐人选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不超过省下达推荐人数的60 。打破“四唯” 束缚,不把论文、课题、教学成果奖等作为晋升的唯一限制性条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课题、论文等教科研成果,着重考察研究成果在自身教学实践或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推广情况及价值。研训员将其分管学科教学质量、教育改革创新、教师培养质量等作为其教学能力评价的重要内容。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多的教师以及在参加课后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注重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正高级职称推荐人选在工作中应率先垂范,发挥好“传帮带”的作用,任现职以来担任过青年教师和师范实习生指导教师、名师工作站(室)及培育站领衔人、师范教育课程兼职教师、教育硕士生指导教师、省级培训(含空中课堂)授课教师等,或参与“四有”好教师团队、“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并做出较大贡献,并在其中发挥积极的专业示范作用。对积极参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并做出实质贡献,对所学生成长、学科建设和学校(单位)、区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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