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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无锡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24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 2022 年度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省下达给我市的 2022 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名额为 33 名,中职校正高级讲师推荐名额为 7 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人数中乡村教师原则上不少于 10 ,在乡村中小学任教满 30 年的,可不受推荐指标限制。

  (二)各地、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应注意学段、学科分布, 并向一线优秀教师、乡村教师倾斜,其中担任中小学(不含幼儿园)、中职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含副职)的不超过 30 , 达到同学科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副校长可按教师身份申报。

  (三)落实乡村教师“三定向”政策,实行非乡村教师、乡村教师分类申报。列入各市(县)、区教育局会同本级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三定向”政策适用范围制定的乡村学校清单目录内的教师,可选择非乡村教师、乡村教师任一类别进行申报,其中乡村教师可选择按照非定向评价标准或定向评价标准申报,如选择按照非定向评价标准申报,评审通过后,由乡村学校教师岗位流动到非乡村教师岗位,评聘不满 5 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如选择按照定向评价标准申报,评审通过后,由乡村教师岗位流动到非乡村教师岗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评审结果公布区分非乡村教师职称、乡村教师职称、乡村定向教师职称, 并在职称证书上作分类标注。

  二、推荐条件

  各地、各单位要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 号)、《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 号)、《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 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和省、市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精神,对照以下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一)坚守师德评价第一标准。各地、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

  要把师德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以从严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为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申报人员的师德考核。将教师结对帮扶学习困难学生、促进学生转化提升等情况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内容。师德表现突出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师德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且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评审。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各有关学校(单位)要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对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重点考核教育教学能力。把教学情况考察和教学能力考核作为评审、推荐的必要内容,申报人员须提供经学校公示并盖章的任课表(近三年)。对正高级职称推荐人选须进行教学考核,教学考核结果结合平时教学情况分为优秀、良好等,推荐人选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不超过省下达推荐人数的60 。打破“四唯” 束缚,不把论文、课题、教学成果奖等作为晋升的唯一限制性条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课题、论文等教科研成果,着重考察研究成果在自身教学实践或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推广情况及价值。研训员将其分管学科教学质量、教育改革创新、教师培养质量等作为其教学能力评价的重要内容。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多的教师以及在参加课后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注重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正高级职称推荐人选在工作中应率先垂范,发挥好“传帮带”的作用,任现职以来担任过青年教师和师范实习生指导教师、名师工作站(室)及培育站领衔人、师范教育课程兼职教师、教育硕士生指导教师、省级培训(含空中课堂)授课教师等,或参与“四有”好教师团队、“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并做出较大贡献,并在其中发挥积极的专业示范作用。对积极参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并做出实质贡献,对所学生成长、学科建设和学校(单位)、区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 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职称继续实行网上填 报 , 经 江 苏 人 才 服 务 云 平 台 ( 网 址https://www.jssrcfwypt.org.cn/rcfwypt)“人才服务—个人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在线办理”申报相关信息。

  (二)学校(单位)推荐。按照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 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相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单位)教师总数的 70 。学生测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两个班的学生。教科研训等人员面向指导服务对象开展测评,人数不少于 30 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和直系亲属回避。推荐结果及《情况简表》在学校(单位)网站或相关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后报送相应教育主管部门,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三)市、县资格审查。市、县(区)两级教育局、人社局对 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市教育局委托专业机构对上报的论文代表作进行查重处理。为提 高论文查重的准确性,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发表或撰写日期,对 于已经发表的论文,必须填写首次对外发布(含网上发布)的日 期。

  (四)市推荐委员会推荐。市成立正高级教师(讲师)推荐委员会,依据《资格条件》,通过审阅申报材料、集中教学测评、同行专家评议等方式择优推荐。推荐人选及《情况简表》在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材料的审核,确保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填写规范、信息完整、数据准确、内容真实。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1、2,因申报材料信息疏漏、错误等问题影响到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自行负责。统一在线提交后不再接受个人或学校(单位)补充材料,逾期未报的视同放弃本次评审。如发生材料缺漏情况较严重等情况,省将核减我市下一年度正高级职称申报指标。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 年 7 月 20 日。申报材料由无锡市教师发展学院代收,材料报送地点:无锡市教师发展学院(无锡经济开发区周新中路 92 号)。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规定组织推荐。各地、各单位要完善职称评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文件,让全体教师了解职称评审的标准和要求,对标找差,对标努力,参与监督,积极建议。要严格监管、强化公开,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加强材料审核, 严格掌握条件、完善公示制度,增强职称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并积极化解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二)加大违规处理力度。建立健全诚信制度。凡在职称评 聘工作中发现师德师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题,按照《江 苏省中小学教师违返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处分处理, 取消职称评审相关资格后,从次年开始两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已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酌情追究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2. 江苏省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3.江苏省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

  无锡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2日

  原文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s://hrss.wuxi.gov.cn/uploadfiles/202206/23/20220623133711926418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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