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24 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职〔2022〕10 号)等精神,现就做好 2022 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根据岗位设置的要求,中职学校教师职称的申报和评审,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内进行。
(二)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有效学历、论文材料和表彰奖励等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三)各地各校要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开展推荐工作,补充要求说明如下。
1. 关于教师资格。申报人员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视作具备 相应教师资格)。编制在小学或初中,长期在社区教育中心(农村成人教育中心)教师,具有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也可申报。
2. 关于学历。申报人员需具有国民教育学历,经原省教委验印的党校学历视同合格学历,其他党校学历不作为评审的有效学历依据。军人服兵役期间在军事院校取得的学历、学位在评审中予以认可,地方人员在军队院校取得的成人教育学历在评审中不予认可。国(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关于同级转评。2009 年底以前取得中学一级(含原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可视同具备中等职业学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具备其他系列职称同级转评中职教师职称,均需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1年以上。申报高级讲师人员,此前由其他系列中级职称同级转评讲师的,中级职称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应满5年,且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其他系列高级职称同级转评高级讲师的,需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 1 年以上。在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和江苏开放大学分院,以从事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且已受聘高校副教授职务的人员,不得转评中职校高级讲师。引进或调入人员在我市同级转评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需提供配套的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申报表或文件二选一)。
4. 关于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应在2017年至2021年间完成累计36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时,并提供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学时认定和管理系统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自 2018 年起,申报人员必须每年完成 1 个公共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点击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业技术人员服务 — — 继续教育”专栏报名学习http://hrss.wuxi.gov.cn/ztzl/zyjsryfwzl/index.shtml)。考试合 格后下载电子版合格证书,职称申报时上传到省平台。
5. 关于申报学科。“教育管理”学科限兼任教学工作的校级领导申报;“社区教育”学科限兼任教学工作的社区教育中心(农村成人教育中心)人员申报。
6. 关于学校社团(含兴趣小组、课余专业训练,下同)指导教师应提供的材料:学校同意设立社团、社团开展活动以及社团所取得的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
7. 关于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所在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人员 2017 年至 2021 年间的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并提供考核办法、通知等相关佐证材料。
8. 关于教学奖项。申报人所获教学奖项应纳入学校规划或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适用于行业主管的学校)组织或批准;申报人员应提供获奖证书或主办部门的获奖通知文件。
9. 关于课题项目。申报人主持或参与的课题,除学校课题外,其他课题下达部门应是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科技部门、省职教学会和行业主管部门。上述单位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下达的课题不作为评审依据。立项报告(或课题下达文件)、研究报告、结题证明等课题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一般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