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教 育评价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含幼儿 园,下同)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人社厅、省 职称办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 职称办〔2022〕29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2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 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和中职校教师副高级及以下职 称申报推荐工作有关申报评审时间,通知如下。
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1.7月-8月各地各校和申报人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市直学校申报材料受理截止到9月10日;
3.9月中上旬各地完成教学能力考核工作;
4.9月30日前全市汇总申报材料;
5.10月上旬省、市职称主管部门审核材料;
6.10月底前完成评审。
评审费用依据“专款专用、以支实收"的原则,各地根据苏 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