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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扬州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推荐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教育 评价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 下同)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人社厅、省职称办 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 [2022〕29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 好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苏教师函【2022】2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和中职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有关申报推荐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推荐要求

  (一)突显师德师风。各地各校在推荐工作中,要把师德放 在教师评价的首位,树立鲜明的师德、能力和业绩导向,进一步 加强对申报人员师德考核。所有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均需从严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师德存在问题的实行"一 票否决制"。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 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且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 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评审。对推荐的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各 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考察并进行公示,提交有关人员师德师风 情况书面说明。

  (二)突显教学实绩与教学实践能力。 各地各单位在推荐工 作中,要坚持"能上课、上好课”的标准,切实将教育教学实绩突 出、课堂教学水平高的人员选拔出来,申报人员须提供经学校公 示并盖章的任课表(近三年).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符合申报人 员教学能力考核并作为我市推荐的重要内容,考核采用现场教学 评价的方式,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等。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不超过 省下达推荐人数的60%,测评结果为良好以下的,不予推荐。教 师结对帮扶若干学习困难学生、促进其转化提升的情况以及任教 学科教学质量、教育改革创新等要作为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内容。

  (三)突显教科研成果实践贡献。 着重考察教育教学研究、 论文、课题等教科研成果对学校教学的指导作用和转化情况,以 及在教学成果奖等奖项中的获奖情况。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业 内评价有效的研究报告或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可以替代论文。对 申报人员提交的教科研成果,重点考察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推广情况及价值。研训员将其分管学科教学质量、教育改革创新、教师培养质量等作为其教学能力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突显示范引领作用。 推荐人选在工作中应率先垂范, 发挥好"传帮带"的作用。任现职以来担任过青年教师和师范实习 生指导教师、名师工作站(室)及培育站领衔人、师范教育课程 兼职教师、教育硕士生指导教师、省级培训(含空中课堂)授课 教师等,或参与"四有"好教师团队、"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并做 出较大贡献、发挥示范作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对积极参 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修订)等工 作并做出实质贡献的,对学生成长、学科建设和学校(单位)、 区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推荐人选要做 到职称晋升后工作数量不减少、工作水平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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