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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扬州市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注意事项

  根据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称办《关于做 好2022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职称办【2022】1 号)文件精神,经市职称办同意,现将2022年度扬州市建 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注意事项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 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 文件精神,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二)报送材料由各设县、区、市住建设局、市各有关 单位职称办或人事部门统一办理。《申报表》组织意见"栏中,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办理,申报人请到单 位所在县、区、市人社部门职称办审核盖章后报送。

  (三)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核 实,并将《简介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 在《简介表》相应栏填写公示情况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市 建设工程职称办将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 评审平台》上对个人申报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上年度申报评审未通过者,其工作业绩、业务水 平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五)对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 果等弄虚作假者,将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延迟申报 处理,相关行为将作为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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