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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度扬州市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2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称办《关于做 好2022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职称办【2022】1 号)文件精神,经市职称办同意,现将2022年度扬州市建 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职称评 定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专业技术水平等条件 者,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

  (二)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 才职称评审,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 其所在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相关规定(详见附件).

  (二)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要求,城乡规划职责划入自然资源 部。自2022年起,城乡规划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由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负责。

  (三)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 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 发〔2019]183号)文件精神,取得《目录》所列职业资格 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系列 和层级职称。申报人员可自愿申报评审同级或高一级职称, 其资历从职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起算,申报评审条件按现行 资格条件执行。

  (四)根据《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 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精神,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

  (五)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原 则上申报人员业绩成果需达到破格条件要求).

  三、申报组织

  (一)申报方式。2022年度扬州市建设工程中、初级专 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原件审核、无纸化评审的方 式。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申报的宣传发动、资格初审等工 作。

  (二)申报平台。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 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进行。申报人员需要在申报系统上如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申报材料原件报送 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受现场审核(原件现场审核后退 回)。

  (三)网上申报时间。7月27 日 8 月25日(逾期不得 补报).

  (四)现场审核及材料报送时间。8月15日至8月31日 (双休日除外)为材料现场审核及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将《申报表》、《简介表》及申 报人照片(一寸)一并报送,并携带申报者身份证进行身份确 认。联系电话: 87325710、87320019.地点: 扬州市文昌中 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5号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1室。

  四、申报程序

  (一)信息填报。登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htt: jsszfhexjstjiangsu.gov.cn),点击首页" 网上办事"栏目 “个人服务类"模块,选择"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 化评审平台",注册后方可进行信息填报;或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http: /hrjscin.gov.cn),进入"职称评审"栏目,注册 后方可进行信息填报。

  (二)《申报表》及《简介表》打印。申报信息提交后, 经市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打印。

  (三)现场材料审核。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 内将申报材料原件送市住建局接受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 后即可缴费。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审核要求。今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须审 核原件,请按规定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申报表》.一式3份。通过申报系统下载后,用 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装订,并加盖单位(人 事或职称部门)印章。

  (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对任现职期间专业工作情况 进行总结。一般应包括: 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 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开展工作情况(如设计、科研、 施工、科技管理等技术工作、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 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 方向等内容。

  (四)项目业绩材料。根据项目业绩类别,按以下要求准备:

  1、工程设计项目。一般应提交项目合同,人员备案表、 图纸、图签,以及反映项目规模大小的说明材料等有关证明 材料。

  2、工程施工项目。一般应提交项目的中标通知、合同、 人员备案表、竣工验收表及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反映本人参与 全过程施工管理的主要时间节点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施工组 织实施方案、会议纪要,分部验收等).

  3、科研课题。 一般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科技项目 合同、鉴定或验收证书等材料。

  4、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一般应提供专利证书、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及税务证明等。

  (五)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需本 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或书面推荐函(重点阐述项目情况 及个人所起作用),附评价内容,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六)学历资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原件扫描上传。

  (七)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证书》或参加继续教育的 有效证明材料需原件扫描上传。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 于90学时,学时可累计计算。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今年职称评审费采取网上缴费形式,材料现场审核通过 后即可缴费,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申报人员登录"扬州市建设培训在线学习平台"(htps/bm.yzjp.org.cn/#Login),完 成注册后登录进入系统点击"职称申报""我要报名"-"选 择报名人员"栏中点击新增人员,完善申报人员信息。本次缴 费的发票为增值税电子发票,审核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 发票并发送至邮箱,请在确认缴费前,务必填写正确的职称 申报人员本人信息、开票信息及邮箱,发票一经开出,无法 更换。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 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 文件精神,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二)报送材料由各设县、区、市住建设局、市各有关 单位职称办或人事部门统一办理。《申报表》组织意见"栏中,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办理,申报人请到单 位所在县、区、市人社部门职称办审核盖章后报送。

  (三)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核 实,并将《简介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 在《简介表》相应栏填写公示情况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市 建设工程职称办将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 评审平台》上对个人申报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上年度申报评审未通过者,其工作业绩、业务水 平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五)对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 果等弄虚作假者,将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延迟申报 处理,相关行为将作为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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