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学校(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推进我市中职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市职称工作部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 2022 年全市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程序工作通知如下。
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 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在学校(单位)网站或公共场所进行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二)学校(单位)推荐。所在学校(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依据岗位设置的要求,按岗推荐,无岗不得推荐。按照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相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或单位教师总数的 70%。学生测评人数不少于两个班的学生。教科研训等人员面向指导服务对象开展测评,人数不少于 30 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和直系亲属回避。推荐结果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在学校(单位) 网站或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后报送相应教育主管部门,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三)主管部门审查。市、区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市教育局于评委会评审前将中级和副高级教师职称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官网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评委会评审、推荐。中职校中级和副高级教师职称由省、市职称工作部门委托市教育局组织评审,评委会评审结束后对评审通过人员在市教育局官网进行网上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五)发文公布。省、市职称工作部门对中级和副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审核后,正式发文公布。评审通过人员自主打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