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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无锡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报评程序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24 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职〔2022〕10 号)等精神,现就做好 2022 年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报评程序,通知如下。

  报评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 经工作单位同意后,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员于 6 月 27日- 7 月 20 日进行网上申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在“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中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在“职称评审申报”中点击“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并上传本人亲笔签名的《个人承诺书》。所有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

  一级教师评审实行电子化评审,申报人员实行承诺制,不必递交纸质材料(另有规定除外)。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在审核通过后需通过系统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 3 份,正反打印),并整理纸质申报材料上报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通过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相结合进行, 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或单位教师总数的 70%。学生测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两个班的学生。教科研训等人员面向指导服务对象开展测评,人数不少于 30 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和直系亲属回避。主要业绩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申报人员必须提供对其近三年所任教班级学生(每学年不少于一个班)的满意度测评结果,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小学 1-2 年级可以家长满意度调查结果替代。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鉴定意见,未作出鉴定意见的材料不得上报。

  (三)资格审查。各级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告知申报人。各地应按照要求将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盖章后于 7 月 30 日之前报送无锡市教师发展学院(无锡经济开发区周新中路 92 号)。

  对提交评委会评审人员的基本信息将在无锡各级教育部门 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评审公布。各评审委员会对照相应的资格条件、通过教学能力考核、审阅申报材料、同行专家评议等方式组织评审。其中高级教师评审继续组织开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45 周岁(含)以下(197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成绩两年有效,面试成绩当年有效。45 周岁以上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笔试不作统一要求。各级组织安排的支教教师如支教期间申请参加我市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和面试均不作硬性要求。

  评审结果报省、市职称主管部门,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无锡市各级教育部门网站和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同时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投诉、举报并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资格并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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