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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精神,经省职称办同意,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度全省自然资源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二)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评审资格,已经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信用库,记录期3年,记录期内暂停申报人职称申报资格,所在单位申报资格视情处理。

  (三)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四)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采用面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定,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评审前省自然资源厅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拟参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公告公示栏。

  (六)评审通过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通过“江苏人才信息港”网站自主打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

  (七)材料接收日期为2022年8月1日至8月5日,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报送地点: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2306室,联系人:汪静,电话:025-86599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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