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泰州市生态环境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 审工作和考核认定工作,根据市职称办统一部署要求,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 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二)专业不对口、破格申报、转评和考核认定人员,均须 参加面试答辩,面试成绩作为评审(考核认定)的依据之一。组 织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初级职称评审 费(含面试答辩、论文鉴定费)分别按200元/人、80元/人收取, 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评审费。
(四)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申报入工作单位向各市(区)生态环境局、人社局提交。市直单位人员的申 报材料由其业务主管部门汇总。报送纸质材料时须连同职称评审 推荐函、汇总花名册及评审费一并报送。时间截止2022年9月 15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 泰州市永晖路18号市生态环境局1216室。联系人: 戴德祥,办公室电话: 86195521,手机: 3952639783.
(五)各市(区)生态环境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初定及 评审工作由各市(区)职称办自行组织。
(六)各市(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职称政策宣 传、做好政策咨询和指导工作,努力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良 好的服务。同时要坚持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网上申报信息 和纸质材料内容的一致性、真实性、有效性,切实维护职称工作 的公正、公平性。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 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