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2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申报范围和对象,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和对象
申报范围和对象为全市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中心)、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教育中心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和在各级中等职业教育研究室专职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和研训员。申报讲师人员需已受聘中职校助理讲师职务,申报高级讲师人员需已受聘中职校讲师职务。没有取得中职校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需及时申请同级转评。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