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职称工作统一部署,现将我市2022年度石油化工高级工程师(不含正高级)申报工作有关申报范围,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石油化工(医药)工程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信息、生产技术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等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关系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市相关岗位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委托我市评审的中央驻连单位或外省驻连企业及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委托函,并经市职称办核准同意);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