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务局(处),局属各单位,市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徐职称办﹝2022﹞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市水利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研究生初定申报工作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人相关材料,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材料不全的不予上报。审查过程中要仔细核对原件和复印件,审核人在每页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2.加强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建设,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省、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3.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将申报人的申报情况本单位公示,并出具公示情况证明,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查材料后,汇总填写《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一览表》,县(市)区水务局(处)还需对本县(市)区申报情况进行汇总;申报人单位名称填写全称。
5.各县(市)区水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申报人员身份,确保没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申报,并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员中存在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由申报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