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务局(处),局属各单位,市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徐职称办﹝2022﹞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市水利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研究生初定人员范围和初定条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初定人员范围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初定条件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2022年,对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继续执行初定中级职称政策。未满3年的请务必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辖区的职称管理部门,参加初定初级职称工作,以免影响今后中级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