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务局(处),局属各单位,市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徐职称办﹝2022﹞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市水利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评审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评审政策
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以及《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0号)执行。
1.申报中级职称的学历、资历条件为: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或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要求的,破格申报参照《资格条件》执行。
高技能人才申报,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的规定执行。
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学历、资历条件为: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或取得成人教育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或取得成人教育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4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1年,或取得成人教育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7年。
2.落实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3.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4.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2022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
5.2021年评审未通过者,2022年不能提供有效反映其新增业绩成果评审材料的,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其2022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受处分人员申报职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