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职称办的统一部署,近期我市将开展档案专业技 术资格评审,现将申报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注意事项
(一)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如发 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二)职称英语(古汉语)、职称计算机成绩不作要求,仅作参考。
(三)关于公示和材料审核: 申报职称人员所在单位须将推荐人员名单。推荐人员情况简介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有异议的,单位应认真调查核实,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推荐上报。 审核人要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签字,无审核人签字 的材料职称部门不予推荐至评委会。中级申报对象需提供所在单 位职称(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及推荐情况说明》.
(四)关于材料申报渠道: 根据职称管理权限,东海县、灌 云县、灌南县、赣榆区的初级职称申报由相关县区自行组织,相 关问题请咨询相关县区职称主管部门。
(五)初、中级申报评审条件请自行下载,本文件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照市职称办规定执行。
(六)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 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精神,中级收取评审费300元/人,初级收取评审费80元/人。
(七)评审材料除证书原件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外,其他材料未作说明不予退还。
联系电话: 85802672,
联系人: 张博闻、董雪,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72号522室。
网址: 连云港档案信息网(http://daj.lyg.gov.cn )"服 务之窗"版块,"职称申报"栏目下载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