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和《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我市机械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申报范围,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机械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并从事机械工程专业的自由职业的技术人员。
(二)中央驻宁单位、省属在宁单位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含劳务派遣人员)申报职称的,需向省职称办提交委托函,由省职称办统一安排相应评委会受理。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均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