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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市建设工程高级职称评审费用等有关事项说明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 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和南京市职 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2022年 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 13号)要求,为做 好2022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通知如下:

  有关事项说明

  (一)公示要求

  1.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 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5个工作日。

  2.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sjw.nanjing.gov.cn/)公示, 报点选择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初审通过人员评申前在南京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公示,公示均 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评审委员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 会网站(http://sjw.nanjing.gov.cn/)或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公示,公示均不少干5个工作 。

  (二) 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宁财综〔2021〕198号)规定执行。

  (三) 费用缴纳

  1. 申报点选择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初审通过申报人员,根 据申报系统缴费提示,由单位或协会将申报人申报页面截图复印 件(须含完整个人“基本信息”和“申报信息”,且“申报信息”中要 有已选择的“申报评委会”或“申报点名称”)于8月8日至8月26 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根据市建 委短信通知要求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路183-2号101室) 进行缴费。联系电话:025-83734187。

  2. 申报点选择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初审通过申报人员,2022 年9月份将收到南京市财政局发送的缴费短信,请按短信要求缴 纳评审费。联系电话:025-83151883。

  (四) 个人诚信要求

  加强职称申报人员诚信建设,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 经查实,撤销职称并记入个人职称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3年。

  (五)防疫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申报人员提交《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时,需按要求做好疫桁防护工作,具体防控措施以当时的南京市 防控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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