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 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和南京市职 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2022年 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 13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范围,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 〔2021〕5号)规定,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设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科技管理三个专业。具体申报范围如下:
1. 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工程设计 (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水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 计、园林绿化设计、城市燃气设计、装饰设计、市政路桥设计、 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防护设计、BIM设计) 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正高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受理。
2. 在我市(区)事业单位、市(区)属国有企业、市造价 协会、园林协会、勘察设计协会和建筑业协会(含四家协会所属 会员企业)等单位从事工程施工和科技管理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申报建设工程高级(正高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南京市城 乡建设委员会受理。
3. 在我市其他民营或无主管部门企业从事工程施工和科技 管理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建设工程系列高级(副高)专业技 术资格由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
4. 中央驻宁单位、省属在宁单位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含 劳务派遣人员)如需在宁申报职称,需向省职称办提交委托函, 由省职称办统一安排相应评委会受理。
5.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 构编制的通知要求,原城乡规划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自2022 年起,原城乡规划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6.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和离退休人员均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