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 好南京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 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通知如下:
有关事项说明
(一) 公示要求
1. 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 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5个工作日。
2. 初审通过人员评审前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http://sjw.nanjing.gov.cii/)公示均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3. 评审委员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 会网站(http://sjw.nanjing.gov.cn/)公示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 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 录的通知》(宁财综〔2021〕198号)规定执行。
(三) 费用缴纳
初审通过申报人员,根据申报系统缴费提示,由单位或协会 将申报人申报页面截图复印件(须含完整个人“基本信息”和“申 报信息”,且“申报信息”中要有已选择的“申报评委会”或“申报点 名称")于8月8日至8月2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根据市建委短信通知要求至市城乡建设委员 会(广州路183-2号101室)进行缴费。联系电话:025-83734187。
(四) 个人诚信要求
加强职称申报人员诚信建设,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 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 经查实,撤销职称并记入个人职称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3年。
(五) 防疫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申报人员提交《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时,需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具休防控措施以当时的南京市 防控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