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 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通知如下:
有关事项说明
(一)公示要求
1. 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评审前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宁财综〔2021〕198号)规定执行。
(三)费用缴纳
初审通过人员于2022年9月份将收到南京市财政局发送的缴费短信,请按短信要求缴纳评审费。联系电话:025-83151883。
(四)个人诚信要求
加强职称申报人员诚信建设,申报人员通过伪造学历、职称证书、任职年限等,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剽窃他人技术成果等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 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
(五)防疫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申报人员提交《专业技术资格申报 表》时,需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具体防控措施以当时的南京市防控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