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 全国
职称评审 更多
导航 关闭
资讯资讯
备考备考
地区资讯地区资讯
建工考试

2022年南京市质量工程中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说明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 号)和《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 号)要求,为做好 2022 年我市质量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通知如下:

  有关事项说明

  (一)公示要求

  1. 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 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 个工作日。

  2. 评委会办事机构在评审前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南京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nanjing.gov.cn/)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3. 评委会办事机构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南京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网站(http://amr.nanjing.gov.cn/)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二)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宁财综〔2021〕198 号)规定执行。

  (三)个人诚信要求

  加强职称申报人员诚信建设,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撤销职称并记入个人职称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 3 年。

  (四)防疫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申报人员提交《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时,需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具体防控措施以当时的南京市防控要求为准。

  地址:南京市珠江路 696 号发展大厦 1402 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4648584


分享到:
在线咨询
工程师职称申报资格测评
姓名
手机
立即测评点击测评
相关推荐
选择考试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