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文艺家协会会员、市新文艺群体联合会会员,各区级文艺家协会会员,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号)要求,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我市文化艺术新文艺群体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度南京市文化艺术新文艺群体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2022 年度南京市文化艺术新文艺群体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按《关于印发<南京市文化艺术新文艺群体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宁职称办〔2021〕12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试行)》)及南京市职称办有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2022年度南京市文化艺术新文艺群体中级职称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新文艺组织任职或自由职业且从事相关艺术专业工作的社会文艺工作者。申报人员通过所属协会申报(南京市市级文艺家协会会员通过所在协会申报,其他人员通过南京市新文艺群体联合会申报)。
(二)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向市文旅局申报(联系电话68789898)。
(三)本年度已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四)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