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于做好南京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江宁区建设工程初、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范围,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 5号)规定,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设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科技管理三个专业。具体申报范围如下:
1、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 工程施工、科技管理专业技术的工作人员,申报初、中级专 业技术资格由江宁区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 会受理。
2、在我区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工程 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水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城市燃气设计、装饰设计、市 政路桥设计、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防护设 计、BIM设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初、中级专业技 术资格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受理。
3、具备职称自主评审权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设 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本单位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
4、中央驻宁单位、省属在宁单位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 才(含劳务派遣人员)申报职称的,需向省职称办提交委托函,由省职称办统一安排相应评委会受理。
5、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均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