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六合区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南京市六合区建设工程中级职称申报条件和政策
(一)申报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初、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宁职称字〔2022〕1号)规定和 要求执行。原《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的通知》(宁职称字〔2014〕27号)今年可过渡使用。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三)关于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 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规定执行。
(四)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2022年南京市六合区建设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范围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规定,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设工程设计、工程施 工、科技管理三个专业。具体申报范围如下:
(一)在我区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和科技管理专业技术工作,申报建设工程初、中级专 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六合区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
(二)在我区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工程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水排水设计、暖通空调 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城市燃气设计、装饰设计、市政路桥设计、 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防护设计、BIM设计)专 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南京市城乡建设 委员会受理。
(三)具备职称自主评审权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本单位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
(四)中央驻宁单位、省属在宁单位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含劳务派遣人员)如需在宁申报职称,需向省职称办提交委托 函,由省职称办统一安排相应评委会受理。
(五)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均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