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2年南京市乡⼟⼈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 号)和《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2022 年度职称评审⼯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 号)要求, 为做好 2022 年我市乡⼟⼈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乡⼟⼈才专业的技术类⼯作的专业技术⼈才。
(⼆)中央驻宁单位、省属在宁单位和军队的专业技术⼈才(含劳务派遣⼈员)申报职称的,需向省职称办提交委托函,由省职称办统⼀安排相应评委会受理。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作⼈员)和离退休⼈员均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申报条件和政策
(⼀)申报乡⼟⼈才中级职称按照《关于印发南京市乡⼟⼈才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宁职称字〔2022〕1 号)执⾏。原《关于印发南京市乡⼟⼈才⼯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宁职称字〔2019〕20 号)今年可过渡使⽤。
(⼆)⾼技能⼈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省⼈⼒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技能⼈才与专业技术⼈才职业发展贯通改⾰实施⽅案〉的通知》(苏⼈社发〔2021〕132 号) 规定执⾏。
(三)关于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按照《省⼈⼒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录>的通知》(苏⼈社发〔2019〕183 号)规定执⾏。
(四)专业技术⼈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时间为 2021 年 12 ⽉ 31 ⽇,业绩成果、论⽂、学历(学位) 等截⽌时间为 2022 年 3 ⽉ 31 ⽇。
三、申报⽅式及要求
2022 年南京市乡⼟⼈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上申报、⽹上评审⽅式,申报⼈同⼀年度同⼀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申报⽅式
申报⼈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上办事服务⼤厅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完成⽹上申报。具体操作可参考《南京市职称评审申报操作指南(通⽤类)》(⻅附件 2)。
(⼆)申报时间
2022 年 6 ⽉ 26 ⽇⾄ 7 ⽉ 30 ⽇,逾期系统关闭。
(三)申报查询
申报⼈可在江苏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上办事服务⼤厅“个⼈中⼼”中查询申报信息、审核进度及审核意⻅;也可通过“江苏智慧⼈社”⼿机 APP ⾸⻚“办件”栏⽬查询审核进度。
(四)申报材料报送
⽹上初审通过的⼈员,可在线⾃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规定时间内报送⾄南京⼯艺美术⾏业协会和缴费(南京市北京东路 31 号 603 室、⼯作⽇ 9:00-11:00、13:30-16:30)。其余申报材料均通过系统上传,⽆需递交纸质版。
(五)相关要求
1. 学历学位。系统⾃动获取教育部学历(学位)信息; 如新增学历学位信息时,须提供学历(学位)信息的电⼦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党校、部队院校和技⼯院校等⽆法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须提供毕业⽣登记表等相关证明。
2. 社保缴纳。系统⾃动获取申报⼈员社保缴纳信息,未获取的,须按要求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现⼯作单位为本⼈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务派遣⼈员须提供需提供⽤⼯单位的⼯作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及⽤⼈单位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企业总部在宁的外地分公司申报⼈员,须提交分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和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3. 学术成果。申报⼈员提交的论⽂论著等材料,将进⾏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职称评审的参考依据。所提交的论⽂如能检索到,需将检索的地址复制到申报系统论⽂栏⽬的指定位置。所提交的论⽂⽆法检索到的,应将新闻出版⼴电总局期刊查询结果截图、期刊封⾯、版权⻚、⽬录、论⽂正⽂及封底合并成 PDF ⽂件上传,并上传论⽂⽂字内容的 WORD 版本。
4. 继续教育。根据《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规定》(⼈社部第 25 号令)要求,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才考核评价、岗位聘⽤的重要依据。继续教育公需科⽬每年不少于30 学时,专业技术⼈才可登录南京市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在线免费学习,由系统实时记录学时并⾃动转入职称申报平台,也可在线打印公需课学时证明。专业科⽬由⽤⼈单位进⾏学时计算,填写《2022 年南京市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专业科⽬学时认定表》(⻅附件 1),并提供学时计算证明材料。专业技术⼈才申报⾼级职称,需参加 1 个知识更新⼯程⾼级研修班线上专题讲座学习。
四、有关事项说明
(⼀)公⽰要求
1. 单位审核,申报⼈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不少于 5 个⼯作⽇。
2. 评委会办事机构在评审前将初审通过⼈员名单在南京⼯艺美术⾏业协会⽹站(http://www.njgm.net/)公⽰不少于 5 个⼯作⽇。
3. 评委会办事机构将评审通过⼈员名单在南京⼯艺美术⾏业协会⽹站(http:///www.njgm.net/)公⽰不少于 5 个⼯作⽇。
(⼆)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南京市⾏政事业性收费项⽬⽬录的通知》(宁财综〔2021〕198 号)规定执⾏。
(三)个⼈诚信要求
加强职称申报⼈员诚信建设,申报⼈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段取得职称的,⼀经查实,撤销职称并记入个⼈职称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 3 年。
(四)防疫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申报⼈员提交《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时,需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护⼯作,具体防控措施以当时的南京市防控要求为准。
联系⼈:华老师、殷老师联系电话:83614374
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 31 号 603(南京⼯艺美术⾏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