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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南京市体育教练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南京市体育教练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2年全市职称工作部署和市职称办《关于做好南京 市2022年度职称评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号)要 求,为做好2022年我市体育教练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体育 教练员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宁省属单位(含下属单位)和在宁外省、中央及 军队单位(含下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含派遣人员),须 按规定程序在省评委会申报评审。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均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条件和政策

  (一)申报体育教练员中级职称的人员按照《南京市职称 (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档案专业初、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等22个条件的通知》(宁职称字〔2022]1号)中相关资格条件执行。原《关于印发南京市体育 教练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宁职称字〔2014〕17 号)今年可过渡使用。

  (二)学历、资历、破格条件等要求按照《江苏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 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执行。

  (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报方式:体育教练员中级职称评审采用网上申报方式。

  申报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7月29日,逾期系统关闭。

  第一步: 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 /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账号登录成 功后,依次选择: ①个人办事→②人才人事→③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服务→④职称评审申报,进行申报,具体操作可参考《南京市职称评审申报操作指南(通用类)》(见附件1).

  第二步: 通过网上审核的申报人员,通过平台在线自助打 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主管 部门或区人社局逐级审核盖章后,于2022年8月12日前报送 至南京市体育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余申报材料均通 过系统上传,无需递交纸质版,原件备查。

  (二)相关要求

  1.学历验证。 职称系统将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信息进行自 动比对,无法完成比对的人员须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国内学历 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 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内学位证书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 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或江苏省大学生信息服 务中心出具的《江苏省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 学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党校、军校院校取得的学历,提交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

  2.社保缴纳。 职称系统将对申报人员社保缴纳信息进行自 动比对,无法通过系统校验的申报人员,须按要求在线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 现工作单位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务派遣人 员须提供劳务派遣单位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务派遣单位 的派遣资质证明及与现工作单位的派遣协议;企业总部在宁的 外地分公司申报人员,须提交分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和单 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3.学术成果。 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等材料,将进行学 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职称评审的参考依据。所提交 的论文如能检索到,需将检索的地址复制到申报系统论文栏目 的指定位置。所提交的论文无法检索到的,应将新闻出版广电 总局期刊查询结果截图、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 及封底合并成 PDF 文件上传,并上传论文文字内容的 WORD 版本。

  4.继续教育。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 部第25号令)要求,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考核评价、 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每年不少于30学时, 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在 线免费学习,由系统实时记录学时并自动转入职称申报平台,也 可在线打印公需课学时证明。专业科目由用人单位进行学时计 算,填写《2022年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认定表》(见附件2),并提供学时计算证明材料。

  5.初级评审。 初定初级专业不符、需参加评审的人员,须 在线提交工作总结(不少于1000字)、相关业绩成果材料(不 少于500字)等,由中级职称评委会代评。

  6.职业资格与职称证书对应。按照《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 目录>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115号)有关规定执行,专 业技术人员取得对应目录中所列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次的职称。申报所对应层次的其他系列职称,按照同级转评有关要求执行。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公示要求

  1.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 个工作日。

  2.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前将审核通过人员在市体育局网站 (htp: /www.njsports.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评审委员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市体育局网站 (http: /www.njsports.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宁财综【2021】198号)规定执行,根据评审前 公示名单人数按标准收取。

  (三)个人诚信要求

  加强职称申报人员诚信建设,2021年评审未通过人员,今 年再次申报时,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申报材料仅可新增,不 可修改或删除。申报人员凡是弄虚作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 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职称并记 入个人职称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3年。

  联系人: 冯亚川

  联系电话: 84653571.

  联系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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