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 号)和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中国(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石化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自贸区南京片区石化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说明:
(一)公示要求
1. 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 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前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江北新区 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njna.nanjing.gov.cn/index.html)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评审委员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官网(http://njna.nanjing.gov.cn/index.html)公示不少于 5个工作日。
(二)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宁财综〔2021〕198号)规定执行。
(三)个人诚信要求
加强职称申报人员诚信建设,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撤销职称并记入个人职称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3年。
(四)防疫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申报人员提交《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时,需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具体防控措施以当时的南京市防控要求为准。
联系电话:025-88020965、025-88020968
联系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A3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