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和《南京市职 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2022年度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号)要求,为做好 2022年我市生物医药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 现将收费标准有关事项说明,通知如下:
收费标准有关事项说明
(一)公示要求
1.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5个工作日。
2.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南京医药行业协会网站公示不少于 5个工作日(http://www.njyyhyxh.com/).
3.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南京医药行业协会网站公示不少于 5个工作日(http://www.njyyhyxh.com/).
(二)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宁财综(2021)198号)规定执行。
(三)个人诚信要求
加强职称申报人员诚信建设,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 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 经查实,撤销职称并记入个人职称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