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 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和《南京 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号)要求, 为做好2022年我市生态环境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 作,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 通知如下:
有关事项说明
(一)公示要求
1.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 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前将审核通过人员在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 /hbj.nanjing.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评委会办事机构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 /hbj.nanjing.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宁财综【2021】198号)规定执行。
(三)个人诚信要求
加强职称申报人员诚信建设,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 的,一经查实,撤销职称并记入个人职称诚信档案,记录期限 为3年。
(四)防疫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申报人员提交《专业技术资格申报 表》时,需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具体防控措施以当时的 南京市防控要求为准。
联系人: 谢远富
联系电话: 025-83726550,18951651233
联系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175号(场门口2号)辅
楼305室,邮编: 21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