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 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和《南京 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号)要求, 为做好2022年我市生态环境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 作,现将 申报范围 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它社会组织中从事环境 工程专业的技术人才。
(二)中央驻宁单位、省属在宁单位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含劳务派遣人员)申报职称的,需向省职称办提交委托函,由省职称办统一安排相应评委会受理。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离退休人员均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