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和《南京市 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2022年 度职称评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我市智能交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 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通知如下:
有关事项说明
(一)公示要求
1.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评委会办事机构在评审前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南京市 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协会)网站(njixh.njkjgz.org.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评委会办事机构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南京市综合交通 运输学会(协会)网站(nijixh.njkjgzz.org.cn)公示不少于5个工日。
(二)个人诚信要求
加强职称申报人员诚信建设,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 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撤销职称并记入个人职称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3年。
(三)防疫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申报人员提交《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时,需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具体防控措施以当时的南京市防控要求为准。
联系人: 蒋楠楠
联系电话: 83194092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3-1号南京交通大厦24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