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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市水利工程中级职称评审防疫要求及有关事项说明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 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和《南京 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号)要求, 为做好2022年我市水利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有关事项说明

  (一)公示要求

  1.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 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5个工作日,并为申报人出具公示证明。

  2.评委会办事机构在评审前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市水务 局官网公示公告栏(http:/shuiwu.nanjing.gov.cn/)公示不少于 5个工作日。

  3.评委会办事机构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市水务局官网公 示公告栏(htp: /shuiwu.nanjing.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 日。

  (二)个人诚信要求

  加强职称申报人员诚信建设,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 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 的,一经查实,撤销职称并记入个人职称诚信档案,记录期限 为3年。

  (三)防疫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申报人员提交《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时,需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具体防控措施以当时的 南京市防控要求为准。

  联系人: 李希君 联系电话: 52367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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