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 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和《南京 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号)要求, 为做好2022年我市水利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条件和正常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和政策
(一)申报水利工程初、中级职称按照《南京市水利工程 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宁职称字〔2022〕1号) 执行。原《关于印发南京市水利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 件的通知》(宁职称字〔2014〕19号)今年可过渡使用。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 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 行。
(三)关于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 >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规定执行。
(四)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 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 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