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 号)和《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 号)要求,为做好2022 年我市电子信息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范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电子 信息工程专业的微电子、计算机与网络、信息与通信技术、科技电子信息、医学信息工程、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中央驻宁单位、省属在宁单位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含劳务派遣人员)申报职称的,需向省职称办提交委托函, 由省职称办统一安排相应评委会受理。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均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