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2〕13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 2022 年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档案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等 22 个条件的通知》(宁职称字〔2022〕1 号)中相关资格条件执行。原《关于印发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的通知》(宁职称字〔2021〕1 号)今年可过渡使用。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5 号)执行。大专学历申报副高职称须符合学历破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