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档案局,档案馆,开发区档案馆,市各专业档案 馆、通州湾示范区、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职称办的统一部署,根据江苏省档案专业职称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 料的通知》(苏档职办〔2022〕3号)精神,现将我市2022年度档案专业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申报人员为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档案 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档案专业 技术人才以及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档案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二、 申报和评审条件
1. 申报和评审条件按《江苏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 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73号)文件执行,在评审过程中 要体现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 革有关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 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 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
2. 非档案专业学历人员需完成“江苏省档案远程教育平台” 岗位培训学堂5门档案专业必修课的学习和考试,或具有经学历教育取得的4门以上档案专业理论课程的合格证明。
3. 从省外或中央直属单位引进我市工作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原来按国家规定取得的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予以认可,符合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申报。
4.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江 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执行。
5. 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 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三、 申报渠道及材料提交
1. 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 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由所在 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将申报材料逐级报送到省、市、 县(市)档案专业职称部门。
2. 初、中级职称。
初级申报人员由各县(市)区档案馆、当地人社局和市直 有关单位职称部门负责。
中级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进行注册并完成网上 申(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 ),在线如实填报 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 表》(一式3份),在线申报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31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纸质材料报送至市档案专业职称办,时间 截止8月10日。
3. 高级职称申报渠道按《关于报送2022年度档案专业技 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苏档职办〔2022〕3号)执行,在线申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7日。纸质材料报送至市档案专业职称办,时间截止6月27日。
4. 各县(市)区档案馆和市直有关单位档案专业职称部门, 负责本区域中、高级申报材料的收集、审核及报送,市直单位 人员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市档案专业职称办。
联系电话:85216629;报送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 号南通市档案馆103办公室(市档案专业职称办)。
四、 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 高级评审时间按《关于报送2022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 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苏档职办〔2022〕3号)执行。
2. 中级评审拟在10月底前完成。
中级资格评审采取二级评审方式。
第一级评审:采取面试答辩方式,以申报人员的技术工作经历、主要业绩和论文为答辩主要内容。
第二级评审: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组织评审。
五、 申报材料的基本内容
1.所有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 录》(附件1)的内容和要求,对照相应资格条件提交材料。
2 .报送评审的中、高级申报材料按《申报档案专业技术 资格材料清单》顺序,“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分别装 订成册,随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 评审简介表》《申报档案专业高级资格人员考试报名表》等装盒, 在封面处贴上《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
3. 每份申报材料须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4. 转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原专业技术资 格相关材料(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职称资格证书)。
六、 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1.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 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提供的复印件应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于5 个工作日。
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的单位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只对其工 作业绩、论文、工龄、任职资格等进行核实并盖章,其学历、 工作经历(简历)等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进行核实并签字盖章。
2. 申报人员属各县(市)区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县(市) 区档案专业职称办会同当地人社局职称部门复核。
市直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市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七、重要说明
1. 报送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未经单位核实 的材料不得上报。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 凡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发现 后一律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 库,记录期为3年。
2. 破格申报人员,除按破格条件逐项准备材料外,单位还 须出具同意破格意见,需经各县(市)区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 同意并加盖印章。
3.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请表》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4. 高级资格专业笔试不安排辅导。
5. 初定、评审通过人员请在申报网站自主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6. 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外。
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所需其他表格、资格条件、评前公示名单等可在南通市档案馆网(http://daj.nantong.gov.cn/) 一"公共服 务一便民服务一技术职称”栏目查询下载。
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所需其他表格、资格条件、评前公示名 单等可在"江苏档案信息网(http:〃www.d旬s.gov.cn/)—政务公 开一职称评审”栏目查询下载。
附件:1.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
2.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简介表
3. 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 《公示及推荐情况说明》
5. 申报档案专业高级资格人员考试报名表
6. 个人承诺书
7. 苏档职办〔2022〕3号
南通市档案专业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原文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zjpstzfb/content/721bdaa7-22fc-4567-9d4b-65b3ccb941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