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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连云港徐圩新区2022年度上半年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区2022年职称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做好2022 年度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定范围

  1.在新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 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在我区 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2.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初定。

  3.已实行初、中级职称全国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 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通信工程等专业 不再进行初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不可初定。

  二、初定条件

  1.2022年及以后取得相应层级学历、2021年及以前取得 相应层级学历但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符的人员(药学、中 小学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等以及有行业准入要求的,以资格 条件为准),申报初定,按以下条件执行:

  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高中(职高)毕业学历, 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 职称。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 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 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 初定中级职称。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省有关规定做好过渡工作。

  2.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3.参加继续教育,每年至少参加1门公共科目学习并考 核合格。

  4.对已实行职业准入的高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中小学教师、技工院校教师、兽医、新闻、播音、律师、公 证等系列(专业)的人员,须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初定。

  三、材料要求

  申报人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栏目(hps: /www.jssrcfwypt.org.cn/web/cdsurcfw/gr)专业技术人 员管理服务(职称)子项目,或登录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网首页,网址(http: /rsj.lyg.gov.cn/),在"人事人才 服务"栏点击"职称和继续教育"进入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 育界面,点击"职称申报、证书查询入口"进入连云港市专业 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系统。网上注册提交后,打印《初 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1份),规格A4,"所在部门考 核鉴定意见"栏要对申报人做较全面的鉴定,不能简单用"同 意"二字。

  四、报送程序

  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徐圩新区申报人员由新区人社局审 核认定。

  五、申报所需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1份(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继续教育网络公共课成绩汇总表

  6.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

  7.单位聘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其他材料可选择性提供,各材料需加盖单位人事章或公 章,按顺序装订1份(呈报表单独装订1份,申报中级职称 请提供2份呈报表).

  六、报送时间及地点

  1.时间: 6月2日至6月30日,网上审核通过后,请携带申报材料于7月10日前递交徐圩新区人社局审核,以单位名义统一报送,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不再予以受理。

  2.地点: 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号产业服务中心632室 联系电话: 0518 82252058

  原文地址:http://117.60.146.16:8089/info/1/23/3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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