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职称政策精神及市职称办统一部署,现将2022年上半年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初定范围
(一)在市直(市属)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各类企业、 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初定职称。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职称政策精神及市职称办统一部署,现将2022年上半年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初定范围
(一)在市直(市属)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各类企业、 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初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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