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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度泰州市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报送2022年度泰州市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医药高 新区(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评审工作统一安排,为做好2022年度泰州市建设 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相关工作, 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 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53号)规定的高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条件

  1、2022年按《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21】5号)中"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资格条件"规定和要求执行。相关文件可从"泰州职称网" (http: /rsj.taizhou.gov.cn/colcol34005/)查阅.

  2、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苏 人社发【2019】93号)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 才,其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申报人员可自愿申 报评审同级或高一级职称,其资历可按执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起算。

  三、申报专业

  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设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科技管理三个专业。

  工程设计专业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水排 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城市燃气设计、装饰设 计、市政路桥设计、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防护 设计、BIM 设计等技术岗位。

  工程施工专业包括建筑施工、装饰施工、给水排水施工、建 筑电气施工、建筑智能化、暖通与空调施工、市政路桥施工、城市燃气施工、园林绿化施工、工程监理、机电设备安装等技术岗 位。

  科技管理专业包括工程管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施工图 审查、建筑材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技术开发、信息技术等技 术岗位。

  申报何种专业由申报人员根据实际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选定,申报专业一旦选定不得更改。

  四、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导出,正反打印,骑缝装订)一式3份。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需申报人签名, 申报单位盖章)1份。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文)复印件。

  6、2017-2021 年度考核表(企业单位申报人员不能提供年度 考核表的,由其单位对其近五年来的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做出综合评价意见).

  7、经职称部门验证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及参 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继续教育包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学习,作为评审的重要条件。

  8、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件)1份,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任现职以来(下同)的主要技术工作经历;(2)参加了哪些具体工程技术项目;(3)在项目中发挥了哪些作用,解决了何种技术难题;(4)取得了哪些成果和效益。

  9、任现职以来能反映其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的有关原始技术资料、各类表彰、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10、能反映本人技术水平的论文或专题技术工作报告或有关 专著、译著(正式发表的论文或专著、译著复印件要附封面和期 刊目录;未发表的要正式打印,并经本单位或本行业2名以上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对其论文的价值和作用写出初步评价意见)。

  11、所在单位出具的公示方式、公示时间与公示结果证明。

  12、《申报材料目录表》(系统导出,贴于申报材料袋正面) 1份。

  凡申报材料中的证书、证件、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复印件须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对照原件进行逐一审核,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材料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除1、2、3、4、13项申报材料外,其他 申报材料须按目录顺序胶装成一整册,要有封面、封底、目录(自制)和页码。

  六、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业绩成果、论文等截止时间 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资历(任职年限)截 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从今年起,原"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平台"停 止接受职称申报,职称申报全面切换至"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 htp: /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谷歌浏览器登录),网上申报时间为6月1日-7月31日。

  (三)个人申报材料须经公示程序。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人事 代理机构要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申报者的业绩及考核结果(时 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 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 财综【2002】61号)文件要求,材料评审费为500元/人(含面试 答辩及论文鉴定费).

  (五)申报材料递交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报人工作单位向 各市(区)住建局、人社局提交。市直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其业务 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至市住建局职称办。各市(区)实行人事(劳 务)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材料申报,由代理部门或单位负责向当 地人社局职称办申报。初审结束后,有关申报材料原件退回。

  各市(区)住建局或市业务主管部门于8月30日前将纸质申 报材料、委托评审函及汇总花名册报送至市住建局职称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86882616、86882681、86397003

  报送材料地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9028办公室

  各市(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做好申报推荐审核工作,审核中要认真落实责任,把好审核关, 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为严肃职称工作秩序、完 善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承诺和责任追究制度, 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扰乱职称评审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进行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违纪违规所取得的职称一律予 以撤销,并计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 期为3年。

  附件: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2.各市(区)住建局、人社局联系电话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6日

  原文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rsj.taizhou.gov.cn/art/2022/5/27/art_34047_3351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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