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委网信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部门 (单位),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全市网络安全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度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网职〔2022〕1号)要求,现就申报评审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评审政策
(一)2022年度网络安全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 评审按照《江苏省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32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
(二)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 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 183号)规定,符合网络安全工程职称对应的职业资格,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 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 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 号)规定执行。
(四)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 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 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