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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度镇江市质量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2年度质量工程中、初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全市质量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度省质量工程高、中、初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市监人【2022】125号)要求,现就评审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质量检验、计量、质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等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 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 专业技术人才。

  质量检验包括产品质量检验、质量鉴定与仲裁、质量安全风 险评估、技术咨询等技术岗位;计量包括计量检定、校准、计量 技术规范制(修)订、标准物质研究、计量技术咨询、计量管理 等技术岗位;质量管理专业包括质量管理咨询、体系审核、认证 认可、质量培训、质量工程人才管理等技术岗位;标准化专业包 括标准制(修)订、标准实施宣贯、标准化理论研究、技术咨询、 标准化管理、标准信息研究与应用等技术岗位;特种设备专业包 括机电类或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风险评估、失效分析、技 术咨询、特种设备管理等技术岗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 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镇江市海外高层次人 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条件

  (一)根据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 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 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 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认真执行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质量工程专业技 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5号)等相关文件。

  (二)按照《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 通改革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21】132号)的规定,在质量 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具备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 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 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质量工程专业职称。

  (三)优秀民营企业职工享受中级职称直报待遇,即具备大 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具备 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或具备中等职业 学校毕业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可直接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 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

  (五)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 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六)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 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三、申报程序

  (一)今年市质量工程中级、初级职称申报采取网上填报, 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 平台(htps: /wwwjsscfwypt.org.cn/web/cdsu/zjfwzq)人才服务专 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自助 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根 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省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一并提交个人业绩等全部纸质材料。网上在线申报时间定为2022 年6月1日至7月15日。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 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前,必须组织群 众评议,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须在《申报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 员情况简介表》(附件2)相关栏目中签字。测评后,在本单位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结果以书面形式一并报送。

  (三)按照管理权限,申报材料由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职称办)审核确认。 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市市场监管局人事教育处;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职称办)

  负责汇总报送申报人员职称评审材料;市市场监管局直属单位人 员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报送材料应携带《镇江市 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请严格参照附件3 范本填写,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scjric@126.com)、评审材 料。其中,申报不同层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要分别汇总。

  (二)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 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 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 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 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三)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或者代为管理 部门要及时将其评审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

  (四)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评审费用标准为中级300元/人、 初级180元/人,申报人员在提交材料时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 纳。转账账号: 321102210120100000201,开户银行: 镇江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桥支行,户名: 镇江市财政局。汇款 时请备注"申报人员姓名+质量工程职称评审"。

  (五)网上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7月15日。纸质 材料报送时间: 2022年7月25日前,逾期将不接受报送、信息 修改和材料补充。报送地点: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镇江市润州区檀山路22号1221室),联系人: 陆敏,联系电 话: 85037966.

  (六)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2022年度质量工程中、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宣传和组织工作。了解相关政策可登陆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hrsszhenjiang.gov.cn/)"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平台"中的"职称服务"、"政策 文件及资料"等栏目内查阅下载评审计划、资格条件、申报指南等,也可登陆镇江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 /scjgj.zhenjiang.gov.cn/scigj/index.shtml)“ 公告"栏目查阅 下载申报文件或表格,所有表格内容和格式不得调整。

  附件: 1.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2.申报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3.镇江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

  4.材料袋封面

  5.分册目录

  (主动公开)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

  原文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zybstz/202206/a750601c54094568ba5506473259eb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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