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 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职称 办【2022】1号)要求,现将2022年全市药学专业(药品)中、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以及质量监督(审 评、检验、核查、监测与评价)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 申报评审。
申报条件
(一)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扬州市药学专业(药品)主管药(中药)师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和评审条件执行《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技术资格条件(试 行)》,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p: /scjgj.yangzhou.gov.cn) “通知公告"栏下载。
2.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其中,所学专业 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本科满5年、大专满7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 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博士满1年、硕士满4年、本科 满7年、大专满9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
3.落实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 效衔接。
(二)初级职称申报条件
扬州市药学专业(药品)药(中药)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 评审条件执行《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三)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申报人 员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 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人每年不少于48学时,申报初级职称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 人每年不少于24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