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职称工作统一安排,拟于今年10月召开2022年度 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对申报建筑工程中级专 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考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认真 做好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学历、资历要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审查各种材料和证件时(如学历证 书、助理工程师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必须严格审查和核对原件,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无审核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视为不真实材料,评委会将一票否决此类申报材料,杜绝弄虚作假的情 况。对审查不严、弄虚作假的申报材料,一经发现将进行通报,同时申报人 3 年内不得申报。
(二)上述要求报送的材料除前三项表格外,其它材料均须按要求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编排目录,材料必须与系统上传 的保持一致。
(三)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 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四)请申报人员注意不要将证书相关原件放入申报材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