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宣函〔2022〕20 号)和《关于做好 2022 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职称办〔2022〕1 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 2022 年度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须字迹清楚,证书印章齐全, 复印件要清晰并方便评委审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申报材料(含复印件)的真实性、时效性认真审核和签字盖章, 同时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二)根据省、市职称办统一安排,2022 年起符合初级职称初定工作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需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办理。
(三)根据省人社部门有关职称申报评审诚信要求,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 “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 3 年。
(四)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其中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的人员,本科满 5 年、大专满7 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的人员,博士满 1 年、硕士满 4 年、本科满 7 年、大专满 9 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
(五)市政工职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各地、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相关人员的通知工作和材料报送工作。申报政工专业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资格人员的评审材料,经县(市、区)职称办或市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 高级材料请于 2022 年 7 月 10 日、中级和初级材料请于 9 月10 日前报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 8 号市政府东楼 1315 室,联系人:嵇鸣洲,联系电话:80789535。本通知电子版及有关表格可直接与干部处联系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