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主管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根据新一轮修订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现就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22年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 责,考核合格。
2.有行业准入要求的,应先取得相应有效的执业资格。
(二)学历和工作年限条件
1.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取得助理级职 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2020、202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初定初级职称,资格取得时间从研究 生毕业入职时间起算).
4.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
2022年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受理范围和时间
在我市工作并缴纳社保或企业总部在南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和条件申报初定初、中级职称。申报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