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主管部门(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市职称处同意,为做好我区2022年度综合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 相关政策
(一)评审条件。(见本通知“附件 1:评审申报条件”)。
(二)关于学历、资历等要求。严格按照“评审申报条件”
规定执行。对申报人员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不作要求。
(三)关于继续教育。申报人必须参加行业部门(协会)或者单位组织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现职称以来平均每年参加学习培训须达到规定学时,按照新修订的继续教育文件执行(详见网站通知或“附件 2: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1、登录南通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nantong.gov.cn/)办事大厅- “职称专栏”查询评审条件、申报通知等信息。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进行注册,登录个人账号,依次选择:①个人办事→②人才人事→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④职称评审申报。
2、填写个人资料时,选择相应评审会 “通州区综合工程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并上传相关材料(只支持PDF格式),完成后保存并提交。
3、填写完成后,打印出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审核。单位对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相应的主管部门。
(三)主管部门初审。主管部门应对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相应的申报表和材料复印件上盖章。
四、 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学籍登记表。
3、(1)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本(中专及以下连续4年,大专和本科以实际工作年限提供,每年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40学时)。
(2)网上学习的公需课合格证书(见本通知“附件2: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4、中级或高级工程师对该申报人的推荐信,并同时提供该工程师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全民的)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人专题施工技术总结(或论文)一篇以上。
(注:“技术总结”不等同于“年底工作总结”更不是申报表里的工作总结,请结合工作,侧重于工作中施工技术部分)。
6、其他:个人获奖证书之类。
五、申报时间安排
各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检查督促单位和个人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汇总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5月16日--7月15日;
材料报送时间:2022 年7月05日--7月15日。
六、评审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文件《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
(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精神,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100元。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收取。
七、 有关事项说明
报送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送地点:南通市通州区职称办
(通州区朝霞路88号区政府15楼1510室)
2、联系电话:0513-86547587。
附件:
关于开展2022年度通州区综合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南通市通州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原文网址: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zjpstzfb/content/86c2f1e8-1690-43ee-b955-e560d98e7d8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