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度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苏药监人〔2022〕29号)的通知要求,现就报送2022年度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申报范围和对象,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以及质量监督(审评、检验、核查、监测与评价)等工作,符合有关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度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苏药监人〔2022〕29号)的通知要求,现就报送2022年度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申报范围和对象,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以及质量监督(审评、检验、核查、监测与评价)等工作,符合有关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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